2012年11月8日,美术系组织“安全教育维稳行为准则”签名活动。
对于每一名在校大学生来说,在校园要时时注意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校园及公寓“安全用电”、“个人财产保护”、“个人自身安全防范”等相关制度,才能保障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因此,我系为提高学生的安全用电、财务保护等安全意识,做好防盗,防骗等防范工作,确保自身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院内要求,制定了11条准则如下:
1、不准在宿舍点蜡烛、吸烟、私接电线、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2、不准在宿舍留宿他人或私自到学生公寓外居住。
3、搞好室内外卫生,不准乱扔、乱堆杂物,保持室内通风。
4、不准酗酒和打架斗殴。
5、不准翻越校园围墙、围栏;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进入校园内施工现场,以免有安全隐患。
6、不准逃课,旷课,干扰上课,装病,逃学,超假不归。
7、不准在网上浏览、制作、传播有害信息。
8、爱护消防器材。不准损坏消防器材及私用其接水。
9、维护好楼内秩序。不准大吵大闹、在公寓拍打篮球或踢足球;不准大声唱歌及调大音响。
10、晚7:30前务必返校,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11、倡导大家绿色健康饮食。
我系各班级召开了“安全教育”小型班会,要求学生签名承诺不违反11条准则规定,大家积极发言,踊跃签名承诺,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效果。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大家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美术系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