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行政印章是学校内部印章,一般只用于学校内部使用是代表美术学院的标志、凭证,主要用于院内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以及院内签署业务往来中文件、证明、表格、公函等依据。
一、为了严格管理使用好院行政印章,我院印章统一由院办公室专人管理。
二、凡需以美术学院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审
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盖行政印章。
三、每学期、学年报送各业务部门的格式报表,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加
盖院行政印章。
四、平时个人或因公、私事需要以学院名义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的,需经院
党政领导同意后,予以盖章,并登记备案。
五、在时间紧迫,领导不在,急需盖章时,办事人员可经电话请示相关领
导同意后登记备案盖章。
六、其他需使用盖章事宜,均需经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登记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