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学生会是在美术学院党总支和院行政领导下,院团总支和辅导员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对全院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机构,学生会干部是从本院学生中选拔出来的积极分子和骨干力量,协助院党政,竭诚做好全院学生在学习、思想及综合素质提高方面的服务与指导工作,具有科学灵活,进取奉献的工作精神。
美术学院学生会的任务是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本院特点,寓提高素质、学识、能力于各种活动之中,全心全意为全院学生服务,解决广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做好学院、美术学院与全院学生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院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学生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学生会干部实行聘任和竞争上岗制相结合,经院党总支、团总支、辅导员考核,院党政联席会审查通过公示具有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二章 机构设置
学生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如下:
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设部长1人,委员3~5人。
另设主席团。主席团按照上级组织的工作精神及广大学生的要求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对学生会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领导执行,检查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学生会各部之间或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之间的关系。
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组成。原则上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特殊情况下可召开紧急会议。
第三章 学生会各部职责
主席
主席是学生会工作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
(一)主持召开例会,转达和传达本院和上级租住的工作精神及广大学生的要求,研究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二)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协调各部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三)组织和检查各部工作情况。
(四)做好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工作。
(五)经常与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党总支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征求他们对学生会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方面的意见。
副主席
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自己所分管的各部门的工作,主席暂缺是,代理主席职务,主持工作。
学习部
部长:全面负责学生会有关学生文化学习等方面的工作。
干部:
(一)协助本院开展教学质量检查,组织收集和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开展有利于专业课程的各种学习、学术活动。
(三)指导和检查各班学习委员的工作等。
宣传部
部长:全面负责有关宣传部报道,教育等工作。
干部:
(一)协助学院有关部门或独立组织开展宿舍教育工作。
(二)搞好学生会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文艺部
部长:全面负责学生会有关学生文化娱乐方面的工作
干部:
(一)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独立地组织有利于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三)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广大学生文化娱乐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体育部
部长:全面负责学生会有关学生体育活动方面的工作。
干部:
(一)协调学院体育部门的工作。
(二)独立开展有利于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体育活动。
生活部
部长:全面负责学生会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工作。
干部:
(一)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全院学生食宿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协调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收集,反映本院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干部纪律
干部纪律
(一)遵守学院纪律、公寓管理制度、遵守学生会干部职责和各项规定。
(二)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严格按照原则办事。
(三)服从组织领导,听从指挥安排。
(四)工作态度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以身作则,祈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章 奖励、惩罚规定
奖励决定
凡工作积极努力,成绩突出,有拼搏、创造精神的干部,上报院党、团总支,并通报本人所在班级予以表扬,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处罚决定
(一)无故缺勤三次者劝其辞职。
(二)学生会成员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而受处分则令其退出学生会。
(三)因工作失误而导致事故者予以处罚。
(四)违纪处罚形式:警告、勒令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