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学工天地>管理制度>正文
美术学院评选优良学风班实施细则
19-05-06 11:56     (点击: )

学风建设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活动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效形式。为进一步推动争创优良学风班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我的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优良学风班的条件

1、有较强的凝聚力。班级已经形成一个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集体,形成一种思想进步,弘扬正气的班风。班级有创优计划及实施措施,个人有努力目标及行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全班表现突出。

2、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严明的学习纪律。全班同学要树立为祖国、为人民努力学习的目的,认真对待每一个学习环节,基本做到“五无”、“三按时”,既上课无迟到早退、无旷课、无扰乱课堂秩序行为、无抄袭作业行为、无考试作弊;按时到校报到注册,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按时参加考试和补考。在此基础上没自觉遵守和维护校园秩序。

3、有明显的学习效果。全班同学的平均成绩较高或者有明显进步;外语成绩良好,四级成绩一次通过率高于全院平均通过率(六级通过率作为参考);全班不及格率一般低于1.5%。

4、有课外学习和研究小组。低年级成立课外学习小组,互帮互学,效果明显;高年级成立课外科技小组,在促进学生专业技能的提高或本专业课题的研究上有一定成绩;全班同学计算机应用水平高,经常开展各种有利于学风建设的活动。

5、课外活动及校园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早操和课外活动,宿舍达标率高于90%,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评选办法

1、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是在各班级争创及申请的基础上,由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任课教师的意见),经学生领导小组审议后向学校推介。优良学风班的上报材料必须准确具体(包括原始统计数据、统计结果)。

2、优良学风班每年评选一次,没有名额限制。

3、学校的审定工作有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主持,辅导员,班长负责人参加。

三、奖励办法

1、获得优良学风班称号的班级,将办法奖状和奖金(500元)。

2、对于培养优良学风班作出贡献的班主任和辅导员将作为评选院级优秀辅导员及其他有关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3、优良学风班自确定之日起,一年内若发生与称号不相称的事件,将取消其称号。

四、本细则由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电话

    029—81530098

  • 邮编

    710100

  • 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大道

友情链接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