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
(一)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
1.专职辅导员五级职员
负责本部门学生管理工作,指导本部门科级及以下专职辅导员工作。参与学院重大业务课题研究并作为主要执笔人起草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有关公文或文稿,起草研究报告、文稿、调研报告等;参与制定并落实学院的有关政策,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
2.专职辅导员六级职员
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指导科级及以下专职辅导员工作。参与学院专题课题研究;撰写有关公文或文稿,起草研究报告、文稿、调研报告等;参与制定并落实学院的有关政策,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
3.专职辅导员七级职员
认真执行部门的决定、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领导承办具体的学生管理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和大学生生涯指导教育工作,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业务报告等公文和文稿。
4.专职辅导员八级职员
承办具体的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党建、团建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和大学生生涯指导教育工作。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业务报告等公文和文稿。
5.专职辅导员九级职员
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和大学生生涯指导教育工作。起草本职工作中的公文和文稿。
(二)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
1.专职辅导员教授四级
(1)学生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主持重大或较大业务性调研项目,撰写高水平的调研报告和工作总结;组织、协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指导中、初级专职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
(2)教学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课时量达到80学时;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聘期内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专题讲座至少4场。
(3)科研工作:参照教授四级岗位职责执行。
2.专职辅导员副教授一级、二级、三级
(1)学生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主持较大业务性调研项目,撰写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和总结;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指导中、初级专职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
(2)教学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课时量达到80学时;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专题讲座至少2场。
(3)科研工作:参照副教授一、二、三级岗位职责执行。
3.专职辅导员讲师一级
(1)学生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在业务性调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独立撰写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指导初级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2)教学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心理健康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课时量达到80学时。
(3)科研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聘期内应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位)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②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至少3篇。
③撰写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或教材至少1部(个人撰写2万字及以上)。
4.专职辅导员讲师二级
(1)学生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在业务性调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独立撰写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指导初级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2)教学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心理健康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课时量达到80学时。
(3)科研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聘期内应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或主要参与(前5位)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②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③撰写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或教材至少1部(个人撰写1万字及以上)。
5.专职辅导员讲师三级
(1)学生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在业务性调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独立撰写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指导初级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2)教学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心理健康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课时量达到80学时。
(3)科研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聘期内应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或参与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②公开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③撰写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或教材至少1部。
6.专职辅导员助教一级
(1)学生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积极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理论和方法,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2)教学工作:参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或讲座工作,年均课时量达到80学时。
(3)科研工作:参与学生工作理论研究,聘期内完参与院级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
7.专职辅导员助教二级
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在指导下能够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业务报告;参与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理论和方法。